江苏苏州:设置“家门口的氧疗站”******
【抗疫中,我们众志成城㊼】
光明日报记者 苏雁 光明日报通讯员 姬尊雨
围绕“防重症、保健康”目标,近日,江苏苏州在全市范围内设置“家门口的氧疗站”。在社区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吸氧位、氧疗室,可以有效为新冠转阴后的康复期患者纠正缺氧情况、缓解呼吸困难,满足患者就近就医需求。
“吸完氧,我头脑轻松了、不疼了。”一大早,76岁的贝老先生自觉心肺不适,步行到家门口的姑苏区娄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,经医生看诊后吸上了氧。“一根鼻氧管两块多,吸氧一个小时只要三块六,还能走医保,降低了我们患者的经济负担。”贝老先生说。
“这两天来吸氧的患者不在少数,多为慢性肺病患者、孕妇和‘阳康’人群。”娄江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陆崇君介绍,中心将针灸科室扩建改造成了氧疗区,添置床位和躺椅,能够容纳15人同时吸氧。
截至目前,苏州全市范围内“家门口的氧疗站”已初步规划完成。姑苏区内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设置吸氧区,备有制氧机39台,氧气瓶142瓶;在吴中区尹山湖医院等地,核酸采样点被改造成“健康氧疗站”,每个氧疗站配备8个椅位,医院配备专职护士进行巡视,开展氧饱和度监测;吴江区在6家卫生院配备CT设备,18家基层医疗机构设置205个吸氧位;苏州工业园区内43家公立医疗机构可提供氧疗服务。
“下一步,苏州各地将根据辖区内实际状况,持续加大氧疗设备投用量,为市民健康保驾护航。”苏州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《光明日报》( 2023年01月12日 04版)
宁夏: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******
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(记者 杨迪)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,日前,宁夏民政厅、财政厅、人社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中提到,自今年1月1日起,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。
据介绍,《通知》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,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。《通知》规定,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,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。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,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、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、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。
《通知》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,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、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(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),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。
《通知》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:80-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,80-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;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。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:80-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,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。
《通知》介绍,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,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、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。有条件的地区,可适当提高标准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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